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
会费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第一条 会费分为团体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。
第二条 会员交纳会费。
第三条 会费标准由本会理事会审定,报有关部门审批。会费主要用于维持协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和开展本会各项活动。会费开支要建立严格审批手续,收支情况应在每年年终或年初向理事会报告。
第四条 会员每届5年,每届交纳会费标准:
副会长单位:每届会费50000元;
理事单位:每届会费5000元;
会员单位:每届会费2000元;
个人会员:每届会费1000元;
第五条 会员交纳会费时间以入会时间为准,一周内交齐。
第六条 会费的使用:
(一)会员大会的支出;
(二)本会日常工作支出;
(三)本会网站建设、刊物编辑发行、电视片制作播出、短视频制作等以及其他支出;
(四)按照本会工作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、会议、论坛等的支出;
(五)本会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支出;
(六)年度会员评选及奖品的支出;
(七)经本会会长办公会议批准的其他支出。
第七条 会费的管理:
(一)本会对会费实行预决算制度。年度预算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,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;
(二)本会年度会费收缴、支出情况,经会长办公会议认可并接受社会审计部门审计;
(三)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审查。